close


===========此為廣告欄位-與文章內容無關============

申辦新光證券預約開戶網址:http://skis.shop.conn.tw/form.php?form_code=skis&member=af000017132



====================================

  
印地安-生活工安家族(暨知識團)回答您:
參考以下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支付命令的意義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果是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如新台幣壹拾萬元)、可代替物(如上等蓬萊米壹佰公斤)或有價證券(如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一千股的股票),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且其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聲請支付命令的方法
   (一)使用司法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的標的及其數量。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其有對待給者,已履行之情形。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
   
之法院聲請)。
   (三)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應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五)如果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須外國為送達或依公
示送達時,不得聲請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效力
   (一)支付命令應送達給債務人,如果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
不能送達給債務人時,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二)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二十日內向發支付命令的法
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
解處理。
(三)債務人如不於前述二十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
判決有同一效力。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
付命令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
行 ,以滿足其債權。

參考資料 司法院-印地安-生活工安家族(暨知識團)回答您:
本文出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32804784



網路下單,網路下單手續費,網路下單股票,網路下單折扣,網路下單時間,網路下單憑證,網路下單最便宜,網路下單軟體,網路下單買股票,網路下單優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周志銘 的頭像
    周志銘

    股票知識收錄資訊網

    周志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